川锐传媒9月14日综合报道,9月10日,美国司法部就德克萨斯州遭受争议的堕胎法提起民事诉讼。美国司法部长贾兰德(Merrick Garland)9月9日表示:这是违宪的。司法部已经对德克萨斯州提起诉讼,要求废除德州制定的所有堕胎法律。
德州此前新出台的堕胎法案在9月1日生效。根据此法,怀孕6周后堕胎即违法,而且任何人可以对违反规定参与堕胎过程的人员进行起诉。对此,美国医生群体和女性权益群体对此法表示强烈谴责。
而就在上周,美国最高法院在5:4的裁决中裁定,该法律继续有效。对此美国总统拜登抨击最高法院上周的裁决是 "对妇女宪法权利的空前攻击"。
拜登说,他正指示该委员会和白宫法律顾问办公室,发起 "整个政府的努力,以应对这一决定",特别要求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和司法部 "看看联邦政府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以确保德克萨斯州的妇女能够获得受罗伊案保护的安全和合法的堕胎”。
自从973年最高法院对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做出的历史性裁决以来,美国女性一直享有在胎儿具有存活能力——即胎儿可以在子宫外存活前可以堕胎的权利。这个时间节点通常在孕期22周至24周之间。
所谓的《德克萨斯心跳法案》禁止在孕期六周后堕胎,许多女性在这个节点尚不清楚自己已经怀孕。
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American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aecologists)表示,所谓“心跳”的说法有误导性,在这一阶段可以被检测到的是“随着胚胎发育将成为心脏的一部分胎儿组织”。
德州的法案对医疗紧急情况开了绿灯,这种情况下需要出示医生给出的书面证据。但强奸或乱伦导致的怀孕无法得到例外考虑。
德克萨斯州的反堕胎法律的不寻常之处在于它让普通公民有权起诉堕胎诊所和任何在怀孕6个星期后“协助或怂恿”堕胎的人。胜诉的人将至少可以拿到一万美元。
拜登说,“这个德克萨斯州的法律会极大妨碍女性获得所需的健康服务,尤其是对有色人种和低收入民众社区而言。”
拜登还认为,德州的这个法律授权普通公民对他们认为帮助了另一个人堕胎的任何人进行起诉。被诉人可能甚至包括家人、健保工作人员、健康诊所前台员工或无关的陌生人。”
拜登说,他领导的政府“极度致力于”保护1973年裁决所赋予的堕胎权利。堕胎权利一直是美国政治生活中最有争议性的议题之一。
尽管全国民调显示大部分美国人都支持维护将近50年历史的罗诉韦德案的裁决,但共和党占据多数地位的保守州的议会已经通过了很多立法来限制堕胎的数量。一些反堕胎议员在积极要求最高法院彻底禁止堕胎。
在此之前,大部分针对堕胎的限制措施在执行时依赖的是刑事处罚或者某种形式的监管处罚。
反对者认为,德州的法案则授权“私人民事诉讼权利”,允许人们起诉以践行这项法律,即便诉讼人自己可能没有受到任何伤害。换言之,任何普通美国人,不论他们身处德克萨斯还是其他地方,都可以根据此法在民事法庭上向堕胎服务提供机构和医生寻求高达1万美元的损害赔偿,他们起诉的对象还可以包括所有参与这一过程的人。也就是说,诊所员工、堕胎者的家庭成员、或神职人员,只要他们对堕胎进行了鼓励或者提供了帮助,理论上也可以被起诉,这显然是荒唐的。
(本文由家住美国网站综合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