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总检察长詹乐霞(Letitia James)3月29日发布公告指出,纽约州新的消费者债务保护法律下个月生效,将收债公司催收债务的追诉时效从6年减为3年。詹乐霞并致函纽约州最大的信用卡公司和主要收债公司,警告他们不得再因旧债而起诉消费者。
去年11月签署的《2021年消费者信用公平法案》(Consumer Credit Fairness Act of 2021)将于4月生效,将催收债务的追诉时效从6年减为3年。詹乐霞说:“过去不当的债务催收手段对中低收入纽约民众的伤害最大,使他们深陷财务困境。新的法规将保护最弱势的纽约民众,免受掠夺性收债公司的侵害。”
2021年消费者信用公平法案要求收债公司在与消费者(债务人)沟通时更加透明和诚实,以加强保护消费者。其中最重要一点就是:从2022年4月7日起,债权人不能就超过3年的债务(过去大多数情况下为6年)起诉或威胁起诉(暗示或明示)消费者。此外,即使消费者偿还了部分3年以上的旧债,债权人也不能以此为由,提起诉讼来追讨旧债。
但是詹乐霞也提醒消费者注意:如果他们在2022年4月7日之前,偿还部分超过追诉时效的旧债,可能会使旧债的追诉时效获得“更新”,使得债权人有权提起诉讼,追讨全额的旧债。
詹乐霞呼吁纽约民众了解自身的权利,如果遭到收债公司使用违法、欺骗、骚扰或辱骂的手段催债,可向该办公室投诉,上网填表投诉:https://tinyurl.com/mrysx8p7,或拨打消费者热线:1-800-771-7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