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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屋新规--看房须先和经纪人签合同

分享是一种快乐2024-11-13 最后一次修改2667

洛杉矶日报报导,今年稍早时候,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altors,NAR)就一项集体诉讼与卖屋人达成和解。自8月17日起,美国的购屋者需在房屋经纪人带他们看屋前,先与经纪人签订合同,这或将颠覆过去数十年房屋销售流程,也将改变房地产经纪人工作模式与报酬。

在过去,大多数卖屋者在房屋交易完成后支付买卖双方佣金,大多数购屋者则不需支付他们经纪人任何费用。然根据此和解协议,这项传统经纪人佣金系统将发生变化,意即买房者将需自行支付经纪人佣金,买房者在经纪人带他们看屋前,还需先签订合同,这意味买家可能需对经纪人做出承诺。

此外,代理卖房者的房产经纪人需在多重上市服务系统(MLS)中发布买方佣金报价。佣金报酬可以持续提供,但不能在由房地产经纪人运营的上市服务(Realtor-run listing service)中公开。

Valente Real Estate团队拥有者瑞佛斯(Madison Reeves)告诉KOTA,「现在对普通消费者来说,看起来不会有任何不同,若今天访问Zillow或realtor.com时,不会看到买方经纪人报酬,此协议改变的是买卖方经纪人之间的谈判」。

伊利诺、麻州和密苏里州等州的卖屋者,近年来对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和几家顶级房地产连锁公司提出集体诉讼,他们认为传统的经纪人佣金系统使房地产佣金持续保持在高位。

经过堪萨斯城(Kansas City)联邦审判后,陪审团对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及其共同被告做出18亿元裁决,两造双方于今年3月达成上述庭外和解协议。协议的一部分还包括协会同意在4年内,向卖屋者和原告律师支付4亿1800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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