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VS美国在传承问题上的差异
在中国社会自古似乎就有一个奇怪的“魔咒”,许多赫赫有名的大富大贵之家,甚至帝皇朝代,刚开始的时候都辉煌显赫,到败家的时候,轰然倾倒,为此还形成了这样一句俗语“富不过三代”。简单来解释就是财富的传承往往撑不过三代,其实,这句话与“打江山易,守江山难”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的传承问题,美国在这方面显然有经验得多。在过去的百年,美国的经济一直处于领先地位,为了世代永存,他们在遗产传承问题上也是投入了很多的心血,经验颇丰,现在不仅可以富过三代,还有望富八代、富十代!
二、传最重要的问题在于钱要什么时候给下一代!
很多家长溺爱孩子,怕孩子吃苦或者怕遗产税过多,所以早早就把财产赠与给孩子,他们觉得反正早给、晚给都是给,时间而已,无伤大雅,但其实太早把钱给孩子,是有很大隐患的。人还在世的时候给是“赠与”,过世后再给叫“遗产”,“赠与”有赠与税,“遗产”有遗产税,如果只是为了逃避少部分的遗产税,而选择提早把财产赠与给孩子,会产生哪些“副作用”呢?
1、如果太早把财产转给孩子,可能会被花掉、败掉、告掉、离掉、走掉,还没等几年,即便是金山银山也能一朝散尽。2、从税收的角度来说,“赠与”也没有留下成为“遗产”好!因为在美国,人过世后,虽然要付遗产税,但是增值税完全可免,而“赠与”却没这个优势!
3、如果你还没决定怎么分配,那在美国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买一份有遗产规划设计的高杠杆的人寿保险,来解决这个遗产税问题!如果再搭配一些信托,此项规划可以做到更全面。比如说,如果父母走的早,钱留在信托里,小孩子先不拿,像猫王一样,他过世的时候,女儿只有10几岁,他就规定在他女儿30岁以前,他的钱都要留在他自己的信托里,女儿只能拿利息,不能拿本金。因为她只拿利息不拿本金,那这钱就不属于她!倘若离婚被告,对方是分不到钱的!也幸好猫王明智,他女儿真的在30岁以前离了2次婚!若不是信托的规划制度,可能就落日夕阳了。所以我们思想里要建立一个概念,就是要靠制度,不能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