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直投和区域中心对区别
★法案时间
区域中心:1992年开始的试行法律,每三年讨论延期
直投:1990年起的永久项目
★运营机构资质
区域中心:需要USCIS批准
直投:无需USCIS批准就可开展业务
★投资形式
区域中心:需要USCIS批准
直投:多为股权投资
★EB-5投资者的参与
区域中心:通过区域中心的投资或借贷而参与到项目中
直投:通常直接参与实体经营
★EB-5投资者同美国实体和项目的关系
区域中心:间接
直投:直接
★经济分析报告
区域中心:必须有
直投:不一定需要,可以无
★I-526审理周期
区域中心:慢 - 最近为12-18个月
直投:快 - 最近为6个月左右
★就业类型
区域中心:直接/间接/延伸就业
直投:直接就业
★I-829审批 - 就业证明文件
区域中心:通常是经济分析报告及花费收入等财务报表,以证明间接就业
直投:工资单/税单/员工表I-9
★项目投资文件
区域中心:复杂
直投:简单,通常只需商业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