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中提到的信托与国内的信托理财完全不同。我们都知道,对于美国税务居民而言,美国人寿保险的身故理赔金将会被计入投保人的遗产加以课税。针对资产体量庞大的投保人,我们可以通过保险与信托的结合,设立不可撤销人寿保险信托(Irrevocable Life Insurance Trust, ILIT )来合法节省遗产税。
什么是ILIT
我们常见的信托大多都是可撤销信托,就是生前信托。由于委托人有权随时撤销信托,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因而不能规避遗产税。不可撤销信托与之相反,一旦委托人设立此信托,则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的财产,也就是财产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
不可撤销人寿保险信托ILIT,就是投保人通过设立信托持有保单,或把保单移入信托。将寿险保单的所有权转由信托持有。换言之,就是投保人将保费通过信托缴纳给保险公司,以达到转移资产节省遗产税的目的。
ILIT特点
第一、一定无法撤销。若信托可撤销,则设立人仍被视为保单的拥有人,保单的理赔金为其遗产的一部分,那么信托就没有节税的意义了。
第二、被保险人不可以是受托人,必须要指定一位法定成年人,或是某个机构作为受托人。受托人通常会是亲信的人,或是律师、会计师。
第三、一定要在被保险人身故三年前设立,如果被保险人在设立后不满三年,信托就不具节税的效果,仍会被征遗产税。
ILIT优点
第一、可让指定受益人继承保险金,而不会成为课税的标的。
第二、将保单放进信托里,此保单的现金价值不会因为被保险人身故后受到债权人的追偿,亦即债权人不得要求以保险金来清偿债务。
ILIT缺点
第一、一旦启用不可撤销信托,原本属于投保人的个人人寿保单在法律上就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投保人失去了保单的主动权和控制权。
第二、因为无法撤销,万一设立人有资金上的急用,通常不能动用保单。但是如果经由受托人同意,可能会就保单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