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税务局规定每年每个父母(包括岳父岳母或公公婆婆)可以免税赠予每个子女1.4万美元,所以比如一对新婚夫妇要买房,双方父母四人每人分别顶格赠予的话(等于能赠予8次),小夫妻可以最多收到11.2万美元。这笔钱,双方都不需要交税。
但注意啊,这说的可是美国父母和美国子女之间的赠予。如果美国子女收到海外父母的赠予,一年超过10万美元,就必须要填3250表通知税务部门了。未报表的人,最高可罚款赠予额度的25%(如多人从海外向某美国公民汇钱,会引起其它麻烦)。如果中国父母在美国买了房,想作为遗产留给子女,那就更不合算了,因为海外父母终生免赠予税只有6万美元的额度,房产无疑会被课以重税。
我不把财产直接赠予到美国,我在中国赠予孩子财产行不行?
注意,美国是实行全球征税的国家,美国公民丶绿卡持有者或三年在美居住超过183天,均需全球纳税。这就是越来越多的美国绿卡持有人放弃绿卡的原因所在。
理论上,美国居民的海外收入,每年有10万美元的免税额度。但只有劳动所得之类主动收入才可享受免税额。像企业分红丶银行利息丶投资回报如房产和股票售卖所得收入,则不可以。所以,在中国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再售卖等方式转移财产,是同样要交税的。
如何合理避税呢?
在确定美国身份之前处置资产,比如在国内名下的股票,那么在办理美国身份之前出售掉,就不必交15%的资产所得税了。
让夫妻中收入较少的一方申请美国绿卡,然后不给孩子办美国身份,先让绿卡一方带着孩子在美国读书。这样孩子作为非美国居民可以继续享受中国的“免税赠予”,等孩子成年后再申请美国身份,由于有长年在美经历也比较容易申请。
如果将资产转为现金陆续带往美国,是不是就不用被征税?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对一个家庭来说是天大的事情。要稳住现有的就业岗位,同时还要创造更多新就业岗位。
这个情况取决于您是否是美国税务居民。如果是美国税务居民,在海外任何的地方变卖资产,还要看你的资产变卖之后是赚钱还是亏钱。如果亏损就不需要被征税,如果赚钱则需要依照美国国税局的税法税率来课税。
1.登陆之后成为美国税务居民,在那个时间点开始结算。
2.在登陆前不需要报税,因为你还没有成为美国税务居民,但是要注意在登陆之前你在美国停留时间超过了183天的话,那就可能会成为它的税务居民。
女方卖房收入存入国内戓海外银行卡,登陆前这部分财产是否应该由银行出具资产证明并公证?这部分资产是否可免税?
建议计划申请美国移民的人在移民前都应该把所有资产做个清单,有可能的话也把它做公证。
另外因为这部分财产是您在移民前也就是成为美国税务居民之前,把房子卖掉产生的收入,所以是不需要缴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