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信托是财富传承的最佳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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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公认最佳传承工具

全世界的律师和专家都普遍认为保险和信托是财富传承的主要工具,保险因为比信托设立更简单,且拥有一定的保障功能,所以受到到很多人的青睐,这几年上亿的保单频频出现,通过保险产品复利属性来实现资产增值。它本身的产品特点,既能体现保险保障功能,也有一定的投资收益。最关键的是保险金信托的安全性,也可以避免家族其他人员的纷争。

所以才有了这么一句话:“现金资产装保单,实物资产装信托。”也就是说中高净值客户大部分可变现的资产都可以通过保险实现财富传承,而超高净值客户,就比如三星长公主李富真的爸爸李健熙,遗产包括了股票、房产、艺术品等实物资产,不可能实现全部变现的情况下,直接装进信托是最合适的。而如果客户一开始就是使用的保险金信托的模式,那他就可以在原有的信托内装入实物资产就可以了。所以我们可以把保险金信托看成保险+信托的一个雏形,当你需要时,她可以延展出装入实物资产的功能。


保险+信托的十大功能

一、债务相对隔离功能

保险和信托不同,信托的财产保全功能是基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而保险是一份特殊的合同,投保人将保险金交给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成立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不同条件下将保险金给付给指定或者法定受益人,实现财产合法地在投保人和受益人之间的转移。

二、婚姻财富规划功能

大额保单是婚前财产的“现金保险库”,可以防止财产混同,实现婚姻财产的保全。婚后以父母为投保人,以子女为被保险人的保单,在保单赔付前都属于投保人的财产,当然不会成为子女的婚姻共同财产。这就产生了婚姻财产的规划。

三、家族财富传承功能

大额保单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灵活指定大额保单受益人及其受益比例,并在大额保单赔付之前,具有更改受益人及其受益比例的权利,从而实现财富的传承,甚至代际的精准传承。

四、税务规划功能

首先,人寿保险理赔金在全世界各个国家基本都是免税的;其次,在大部分国家和地区,保单可以避免遗产税;再次,在很多国家和地区,购买人寿保险的保费在企业和个人都是可以税前列支的;最后,大额保单在遗产税筹划上有一个独特的优势功能,可以通过杠杆准备应税现金。

人寿保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在税务上都是得到“特殊照顾”的。

五、资金融通功能

保单一般都具有现金价值,现金价值通过投保人对保单的任意解除权可以随时实现,是属于投保人实际有效控制的财产,在国内外都可以通过保单抵押或质押进行贷款,实现资金的融通功能。

六、隐私保护功能

人寿保单的隐私保护功能主要体现在传承过程中,一般财产如果通过继承进行传承,则必须经过继承权公证,遗嘱必须要经过所有继承人的认可,因此是难以做到信息相对保密的。但大额保单则可以通过指定受益人的方式,直接将财富通过保险赔偿金的方式传承给受益人,不需要其他任何人的认可和同意,因此可以起到相对的隐私保护功能。

七、杠杆功能

人寿保险的杠杆功能是一个核心功能,这个功能也是人寿保险所特有的,几乎无法被任何金融工具所代替。风险的发生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可以通过支付少量的保费,将这些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将不确定的损失转换为确定的对价。同时,人寿保险的杠杆功能还可以变成财富的“放大器”,特别是在境外,人寿保险的财富放大功能被更广泛地应用。


八、收益锁定功能

几乎没有任何一种金融产品具备人寿保险的伴随一生的收益锁定功能。保险合同的合同属性及其长期性,导致保单一旦签订,其预定利率是不能变化的,因而就产生了人寿保险的收益锁定功能。对高净值人群来说,资产的安全比起资产的增值可能更重要,而建立一个安全且能长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是财富规划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九、投资功能

保险的现金价值一般都非常稳定,可以进行长期的投资安排,为资产管理提供更多的主动权。储蓄型的保险可以很好地做到长期投资,抵抗通胀的作用。

十、移民规划功能

保险理赔金的免税待遇已经被国际社会广泛地接触,因此,保险+信托在移民规划中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于税制复杂、税率高且征税能力强、惩罚力度大的国家,移民前利用保险+信托进行财务方面的规划,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财富传承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确定性,确定财富安全,确定财富升值,确定财富运用,确定财富分配,确定财富不受婚变和纠纷的影响,保险的功能正是把这些不确定变成了确定。

家住美国
纽约 荣耀资产管理 于 2024-05-3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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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利用人寿保险及家庭信托避税

通常谈到美国高额人寿保险,绝大多数人都会想到它在全球资产配置中所起到的保障家庭权益、传承财富、长时间的保值增值、保护隐私以及它的隔离功能(通常企业或个人追缴债务都不能触碰个人的人寿保险金)等等作用。

然而在当今CRS(共同申报准则)的大背景下,美国(没有参加CRS)高额人寿保险的保护隐私和避税的功能将更加凸显,并将得到越来越多高净值客户的关注。

美国有句谚语叫"death and tax" (死亡和赋税),这里通常的寓意是指在美国其他事情都是有可能变化的,但死亡和税将是不会消失的,永远存在的。首先以美国的遗产税为例,自从开征以来,除了2010年成为历史上唯一的没有遗产税的一年,美国的遗产税一直都存在。


2021年每个美国纳税居民的遗产税的免征额度为1170万美金,针对免征额以上的个人遗产,美国联邦政府将按照40%的比例征收,除此之外有些州还会征收不同比例的州遗产税,以至于个人的遗产税有可能会高达50%左右。除此之外按照美国现行法律还征收10%到37%七个不同等级的个人所得税,以及23%左右的长期资本利得税(中国统称的增值税)

我们以一个中国公民在美国选择购买房产或选择购买美国高额人寿保险所产生的截然不同的税务责任为例给大家做一个诠释:

从中国大陆来美国的王先生在加州大洛杉矶地区的阿凯笛亚市购买了一幢价值200万美金的房子,三十年后身故,王先生原先购买的房子已经从200万美金升值到1006万美金,这幢房子是王先生在美国拥有的唯一资产; 而作为外国人,在美国的房产只有6万美金的遗产税免征额,剩下的部分都将在遗产税的征税范围以内。

也就是说作为王先生遗产继承人的独生儿子,根据美国现行的法律将要被征收50%左右的遗产税(500万美金左右)和23%左右的长期资本利得税(除去6万免征额后1000万-200万*23%=184万左右)。

那么如果王先生当时用200万美金购买了一份保额1000万美金的人寿保险,30年过去当他百年以后,作为他的保单受益人的独生儿子,不需要缴纳高达50%的遗产税,也不需要缴任何的收入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保险公司会以现金1000万美金给到王先生的独生儿子。

同样的情况下如果是美国人,如其遗产超过了免征额度(2021年个人是1170万),也可以提前规划把高额人寿保单放入不可更改和不可撤销的家庭信托里,保险公司赔付其受益人时同样既没有任何的遗产税,也没有一分钱的收入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而把高额人寿保险放入不可更改和不可撤销的家庭信托里,既起到了隔离避税的作用,也为做全球资产配置的高净值客户在美资产的隐私性做到了更好的保护。


设立家族信托

信托有多种多样,基本可划分为可撤销的与不可撤销的两类。前者常见的有生前信托(Living Trust)和Pension信托等;后者包括人寿保险信托、朝代信托等。

关于信托有两条必须明白:

第一,可撤销的信托既没有多少省税的功能,更没有资产保障的作用。道理其实很简单,就因为它可以随时撤销。

第二,真正具有遗产规划作用的是不可撤消信托,但放进去的现有财产或未来财产(如人寿保险)法律上讲已经不属于你,你没有支配权,更没有受益权。

如果你确实担心成为被告,怕债权人日后染指你的财产,你就要设立不可撤消的信托,把自己用不着的财产放进去,指明你的子女作受益人。

这样做有两大好处:

一是以今天的价值把财产转移进去了,日后该财产包括升值不会算作你的遗产,因而没有遗产税。

二是因为该财产已经不属于你了,如果被告,别人拿不到该信托中的财产。

当然,投资者自己在寻找或者参与财产规划的时候,要根据家庭的特点以及个人偏好来进行选择,在财产规划中享有主动权才能更好地延续财富。

在美国,人寿保险和家庭信托被广泛用作财务规划和避税工具。然而,它们应在专业财务顾问或税务律师的指导下使用,以确保合规并实现最大的财税效益。以下是如何利用这些工具的一些基本策略:

人寿保险:在美国,人寿保险的死亡利益通常不受联邦所得税的影响,这使得人寿保险成为一种避税工具。此外,永久人寿保险(例如全人寿或普通人寿)内的现金价值增长通常是税延迟的,这意味着你在资金增长时不需要支付税款。

不可撤销的人寿保险信托(ILIT):一种常见的策略是将人寿保险策略放入一个不可撤销的人寿保险信托(ILIT)。这样可以将保险收益从你的遗产中移除,从而可能避免联邦遗产税。

家庭信托:家庭信托,如不可撤销信托和可撤销生存信托,都可以帮助避免税款和避免遗产进入公开的遗嘱认证过程。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家庭有限合伙企业(FLLP)或家庭有限责任公司(FLLC),它们可以用于资产保护和遗产税规划。

慈善信托:慈善遗赠信托和慈善剩余信托都可以用于将资产转移到慈善机构,同时为你或你指定的受益人提供收入,并可能提供遗产税和/或所得税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