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已交外国税,如何避免被美国再次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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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 JP Financial
2023-06-20

在全球化的今天,许多纳税人不仅在美国国内有收入,还会在国外获得收入。由于美国实行全球征税制度,作为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税务居民本人等的海外收入也需要在美国纳税。

当你从外国获得收入时,该收入通常需在所得国纳税。为了避免对同一笔收入在美国和外国双重征税,IRS(美国国税局)提供了一些重要的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比如:


1. 外国外税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

允许纳税人申报实际产生的外国税额,仅抵免或减轻美国向外国收入征税的部分。

2. 外国劳动收入抵免(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

纳税人可能有资格将一定金额的外国收入排除在美国应税收入之外,特别适用于居住在国外且获得劳动收入的个人。

3. 逐项抵扣(Itemized deduction)

纳税人的外国收入仅用于当年,在所有应税收入里减少总额。

具体是选择什么方式,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外国收入性质、纳税人居住身份、已支付外国税额等。

大部分要申请外国税收抵免,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测试:

纳税义务:须有外国纳税义务;

实际税负:已支付或应支付给外国政府税款;

合法合规:合法且真实的外国税务(可退税、抵扣等都不能纳入抵扣范围);

所得税类:是外国已产生的所得税(或代替所得税的税收)。


针对同一笔海外收入及其缴纳的外国税金而言,如果选择使用了前面提到的外国外税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则很难再应用海外劳动收入抵免项(2024年每个人的收入上限是$126,500)。

计算外国税收抵免可能很复杂,特别是当有多收入类型、多税负种类、多赋税国别的情况。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外国税收抵免是不可退还的(Non-refundable),也就是说外国抵免额,不能超过实际交的外国税负,即便交多了,也不能把多出的部分让美国税局退回来,但是,剩余未抵扣的可以往前一年,或者在未来的10年中用掉,抵免以后的税。

一般来说,需要提交Form 1116来申报外国税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但是,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可免报1116:

纳税年度内的FTC不超过$300/人,合报$600;

外国收入都是被动收入;

国外的收入和所得税文件都是发给纳税人的正式的税务收入文件;

无计划将未使用完的credits转入其它年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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