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底,加州州长纽森批准一系列新法律,推动加州房产改革,使今年房东与房客关系更复杂。今年 1 月起,新法律生效,在租金上涨、驱逐房客等方面限制更严。
房东及房客应了解以下 7 项近期生效或即将生效的州法律:
01 押金上限(Assembly Bill 12):
7 月 1 日起签的租约,押金限一个月租金以内,已有的租约不受此限。中半岛地区租金高,加州租金中位数 2830 元,全美 2150 元。众议员哈尼称,53%加州租户能付租金,但付不起两个月租金的押金而租不到房。拥有两处不超四个单元房产的小房东可不受此法案约束,房东可向造成超押金金额财产损害的房客索赔。
02 驱逐保护(Senate Bill 567):
强化 2019 年“租户保护法案”,租金上涨上限 10%,阻止房东无理由驱逐房客。4 月 1 日生效的“无家可归预防法”,防止房东为翻新或自家人入住驱逐房客后高价出租。若因翻新终止租约,房东要提供工程详情、时间表及许可证副本。新租原房客有优先承租权,房东或家人入住要 90 天内搬入且住至少 12 个月。
03 租户申请(Assembly Bill 1764):
1 月 1 日生效,简化申请流程,限制筛选费用。房东和申请人同意,可电邮提供申请/筛选费收据,此费用不超 59.67 元。
04 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存放(Senate Bill 712):
1 月 1 日生效,规范存放方式。允许室内存放,但有电池、保险、户外储存等例外,禁止在屋内维修保养。
05 信用审查限制(Senate Bill 267):
涉及政府租金补贴时,禁止用潜在房客信用记录,除非给申请人提供替代证明选择。
06 犯罪背景调查(Assembly Bill 1418):
1 月 1 日生效,禁止基于犯罪记录强制驱逐,但房东因滋扰或未付租金等仍可驱逐,也可预先筛选犯罪记录。
07 现场停车合约(Assembly Bill 1317):
2025 年 1 月 1 日起,部分房产屋主须将停车费与租金分离,未规定收费价格,以单独协议或租约附件约定。房东可拒绝房客使用车位,但不能因未付停车费驱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