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5年,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在圆明园驾崩,乾隆于北京太和殿登基。而在大洋彼岸,这一年也有着特别的意义。美国第一家保险公司在南卡罗来纳州的查尔斯顿正式成立,拉开了美国保险市场发展的大幕。
美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历程漫长且丰富。1759年,定期人寿保险开始在美国保险市场流行。这种保险具有阶段性特点,保障期限有5年期、10年期等多种选择,保费相对较低,但随着被保险人年龄增长,费用会逐年增加。
到了1940年,鉴于定期人寿保险存在时间上的局限性,早期的终身型寿险应运而生。其保费固定,投保人按合同缴费,保单的现金价值会随时间增长,在不进行“提领”时能保证固定收益,保障终身赔付,还会根据盈利情况派发浮动红利。
1978年,万能寿险推出,它解决了保费支付不灵活的问题,投保人可根据自身资金状况调整每年支付款项,甚至在资金紧张时少付或不付,这一特性大幅提升了保险的受欢迎程度。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经济繁荣,股市大涨,投资者纷纷转向共同基金、股市等,保险公司客户流失严重。为顺应市场,投资型寿险诞生,这类保险可直接选择保险公司提供的不同基金,回报率无上限,但也没有保底保障,同时承担着较高的市场风险和投资管理手续费。
1994年美国债市危机爆发,投资者意识到保障的重要性,却发现市场缺乏兼具投资安全与长期稳健收益的产品。于是,1997年指数型万能寿险应需而生,自推出后畅销至今,每年市场涨幅达23%,推动美国保险市场进入高速发展期。从 1735 年到2021年,美国保险市场历经286年的发展,不断完善成熟,涌现出众多实力强劲的百年保险公司。
如今,美国已成为全球最发达、规模最大的保险市场,占据全球保险市场三分之一的份额,拥有数千家保险公司,保险深度和密度处于领先地位。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美国保险业总保费收入可观,同比增长稳定,与中国这一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相比,在保费收入、保险密度等方面都存在显著差异。美国保险市场需求旺盛,发展平稳健康,市场渗透率高,保险成为美国人的主要消费品,在 GDP 中占比较高,是美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美国政府对保险市场监管极为严苛,法律法规完善健全。自1851年起,美国就建立了全面成熟的保险业监管体系,设立专职监管专员,各州成立监管机构,每季度核查保险公司赔付账户,并通过《破产法》、保监会、联邦和州立两级基金对投保人、保险公司进行多重保护。《破产法》规定人寿保险公司不得随意解散、破产,经营不善时只能被兼并或由政府接管;保监会会对经营不善或赔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提前介入;联邦和州立基金则辅助保证最低赔付。
美国保险市场险种具有独特性,没有重疾险,医疗险是最普遍和发达的险种,部分州还强制居民购买健康保险。医疗险、失能险和年金险只向美籍人士、持有美国绿卡或长期居住在美国的人开放,境外人士若想购买美国保险,只能选择寿险。
美国寿险在全球寿险领域优势显著,不仅保费便宜、杠杆高,还具备人身保障、长期稳健理财、税务筹划、资产传承等多重功能,能提供多种免费附加保障,可灵活提取现金价值解决生活难题。此外,美国保险享有巨大税收优惠,根据美国税法相关条例,人寿保险理赔金免收入所得税,保单内收益免资本利得税,这使得同样的投资组合,投资保险与不投资保险的最终收益差距可达7 - 10倍。无论是普通民众还是富人阶层,美国人的保险意识都很强,低收入人群和富裕阶层在保险投入上都有较高比例。从美国保险的发展历程和各项数据可以看出,其保险市场的发达与美国人较强的保险意识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