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州长纽森(Gavin Newsom)在2023年底批准一系列新法律,完成一部分的加州房产改革,使今年房东与房客间的关系变得越发复杂。自今年1月起,各项新法律陆续生效,从租金上涨到驱逐房客等各方面都进行更严格的限制。
以下是房东及房客都应了解的七项最近生效或即将生效的州法律:
01 押金上限(Assembly Bill 12):限制押金金额在一个月租金以内。
根据12号众议院法案,从7月1日起签订的租约,加州租户不再需要支付超过一个月租金数额的押金(已存在的租约则不受此法令影响)。
在中半岛地区,租金中位数是全国最高之一,各城市动辄三、四千元。加州的租金中位数为2830元,全美则为2150元。法案起草者、众议员哈尼(Matt Haney)表示,53%的加州租户表示他们能够负担租金,但因为无法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押金,因此无法租到住房。
只拥有两处房产、总共不超过四个单元的小房东,可豁免不适用这项法案,另外,房东仍可向造成超过押金金额财产损害的房客索赔。
02 驱逐保护(Senate Bill 567)︰强化2019年「租户保护法案」(Tenant Protection Act),将租金上涨上限设定为10%,并阻止房东无正当理由驱逐房客。
被称为「无家可归预防法」的567号参议院法案于4月1日生效,旨在阻止房东为了进行翻新或让自己或家人搬进单元而驱逐房客,之后另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屋重新上市。若系为进行翻新而终止租约,房东必须提供工程的详细说明、时程表及许可证的副本。如果单元以新的市场租金重新招租,原房客有优先承租的权利。若房东或其家人欲搬入房产而终止租约,则必须在90天内搬入,并居住至少12个月。
03 租户申请(Assembly Bill 1764):简化申请流程及限制筛选费用。
根据1月1日生效的1764号众议院法案,若经房东和申请人事先同意,房东可透过电子邮件提供房客申请/筛选费的收据。申请/筛选费,即收集有关申请人的信息的实际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59.67元。
04 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的存放(Senate Bill 712):1月1日生效的712号参议院法案,规范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和其他电池驱动的小型移动装置的存放方式。
该法案允许房客在室内存放该等装置,但跟电池类型、房客是否有责任保险、以及房东是否能提供户外储存空间而有例外情况。另外,该法案禁止房客在自己的单元内维修或保养该等装置。
05 信用审查限制(Senate Bill 267):禁止对接受政府租金补贴的房客进行信用审查。
当涉及政府租金补贴时,267号参议院法案禁止在申请过程中直接使用潜在房客的信用纪录,除非已给予申请人提供工资单、银行对账单或政府福利等申请人可作为能够支付租金的替代证明的选择。
06 犯罪背景调查(Assembly Bill 1418):禁止基于房客的犯罪纪录而进行的强制驱逐。
1月1日生效的1418号众议院法案,禁止城市和县政府要求或鼓励房东对有犯罪定谳或涉嫌犯罪活动的房客(及其全家人)进行驱逐,或对潜在房客进行犯罪背景调查。该法案并不限制房东基于其他原因(例如:滋扰投诉或未支付租金)驱逐房客的权利,另外房东仍可自行事先筛选房客的犯罪纪录。
07 现场停车(Onsite parking)合约(Assembly Bill 1317):将现场停车费与租金进行切割。
从2025年1月1日开始,部分类型的房产屋主必须「分离」或将现场停车位的成本与住宅租赁合约分开。该法案未规定房东可以收取的停车位价格,但要求其以单独的租赁协议、或现有住宅租约的附件进行约定。
房东可以拒绝房客使用停车位,但不能因房客不支付停车位租金而驱逐租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