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总会涉及到保险受益人(Beneficiary)这一专业名词。那么什么是保险“受益人”呢?
如果拥有一份人寿保险并按时支付保费,当被保人身故后,保险公司会支付一笔身故赔偿金,那么,接受这笔赔偿金的个人或组织就被称为“受益人”。
受益人可以设定为亲人、朋友,亦或是生意伙伴、机构或法定实体,如:一个家族信托基金等。通常情况下,受益人由投保人进行指定,不过在美国有些州会规定受益人的指定范围。由于美国人寿保险是全球联保赔付,受益人也可以指定为外国自然人。以下是受益人角色和责任:
主要受益人
主要受益人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指定的个人或组织机构。大多数情况下,投保人一般会指定配偶或子女作为指定受益人。假如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就会把这笔身故赔偿金作为遗产进行处理。
次顺位受益人
次顺位受益人由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进行指定。主要用途是:身故金未进行分配之前,主要受益人突然离世后,保险公司就会把这笔身故赔偿金给次顺位受益人。如果主要受益人还在世,次顺位受益人就不具有接受这笔理赔金的资格。次顺位受益人按照接受身故赔偿金的领取顺序,可以设置多个层级。比如:第一位次顺位受益人称为“次要受益人”,第二位次顺位受益人称为“第二受益人”,以此类推。
美国人寿保险是十分灵活的,投保人不仅可以指定单一受益人,也可以将多个自然人或组织机构作为主要受益人,并按照自己的意愿,设置身故赔偿金的受益比例。